危險品出口涉及嚴格的國際法規和復雜的操作流程,稍有不慎可能導致貨物扣留、罰款甚至安全事故。無論是化工原料、鋰電池、易燃液體,還是其他類別的危險品,出口企業必須遵循從分類鑒定、包裝合規、單證準備到報關申報的全鏈條規范操作。本文將系統梳理危險品出口報關的核心步驟、關鍵文件及風險防范措施,助力企業高效安全完成出口。
明確危險品分類與UN編號
示例:
鋰電池UN編號:UN3480(鋰離子電池)、UN3090(鋰金屬電池)。
乙醇(濃度>24%):UN1170,第3類,包裝等級II。
分類依據:
根據《聯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》(TDG)及運輸方式對應的國際規則(海運IMDG Code、空運IATA DGR、陸運ADR/RID),將貨物歸入9大類危險品中的具體類別(如第3類易燃液體、第8類腐蝕品等)。
獲取UN編號:
通過第三方檢測機構(如SGS、CCIC)進行危險特性鑒定,獲取危險貨物運輸鑒定報告(含UN編號、正確運輸名稱、包裝等級等)。
合規包裝與標識
包裝外張貼符合規格的危險性標簽(如第3類易燃液體標簽)。
集裝箱外懸掛與主危險性對應的標牌(尺寸≥25cm×25cm)。
包裝認證:
使用經認證的危險品包裝容器(標有UN標記,如“UN/4G/Y15/S/22”),包裝方式需符合《危險貨物國際運輸規則》的對應要求。
標簽與標牌:
隔離要求:
不同危險類別的貨物需嚴格隔離(如氧化劑與易燃物不可同柜運輸)。
關鍵文件準備
MSDS(安全數據表):
詳細說明貨物成分、物理特性、應急措施,需包含16項標準內容,語言應為英文或目的國官方語言。
貨物運輸條件鑒定書:
由海關認可的實驗室出具,證明貨物運輸安全性。
出口許可證:
若貨物屬于《中國進出口危險化學品目錄》或管制類危險品(如易制毒化學品),需向應急管理部或商務部申請許可證。
委托專業貨代與訂艙
危險品申報單(DGD,Dangerous Goods Declaration)
包裝證明(如UN包裝證書)
MSDS及UN38.3測試報告(鋰電池專用)
選擇有資質的貨代:
確認貨代具備危險品操作資質(如國際航協IATA資質、船公司危險品承運資格)。
提前訂艙:
危險品訂艙需比普通貨物提前7-10天,提供:
危險品申報與海關報關
申報要素:
注明危險品類別、UN編號、包裝等級(如“危險品,3類,UN1170,PGII”)。
隨附單證:
合同、發票、裝箱單、報關委托書、危險貨物運輸鑒定書、出口許可證(如需)。
向海事局申報:
通過中國海事局“一網通辦”平臺提交《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申報單》,獲取海事部門審批。
出口報關單填報:
海關查驗與放行
包裝是否合規(UN標記、密封性)。
標簽標牌是否清晰完整。
申報信息與實物是否一致。
重點查驗內容:
放行條件:
查驗通過后,海關簽發《出境危險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》,憑此裝船。
運輸文件與隨貨單據
填寫《航空貨運單》(AWB)并標注“Dangerous Goods as per attached DGD”。
提供《危險貨物艙單》(MANIFEST)和《集裝箱裝箱證明書》(Container Packing Certificate)。
海運:
空運:
隨貨文件:
將MSDS、危險品聲明書(Shipper’s Declaration)等副本隨貨發出,供目的港清關使用。
目的國合規要求
部分國家禁止進口特定危險品(如印度限制二手鋰電池進口)。
歐盟REACH法規要求化學品預注冊。
歐美國家:需符合GHS標準(如美國OSHA HazCom標準)。
日本:需提交《外國事業者登録票》(針對特定化學品)。
認證與標簽:
特殊限制:
常見風險點
單證不符:UN編號錯誤、MSDS信息不全導致退運。
包裝缺陷:未使用UN認證包裝引發海事處罰。
瞞報誤報:將危險品申報為普貨,可能面臨刑事責任。
風險防控措施
預審機制:
通過海關AEO認證企業可申請危險品報關預審核,減少查驗率。
購買保險:
投保《危險品運輸責任險》,覆蓋泄漏、污染等第三方責任。
應急預案:
為操作人員提供危險品應急培訓,隨貨附帶應急處置卡(EMS,Emergency Response Card)。
法規查詢平臺:
中國海關總署官網“危險化學品進出口專欄”。
國際海事組織(IMO)的IMDG Code電子版。
檢測機構:
中國:CCIC、中檢集團。
國際:SGS、TüV Rheinland。
協作工具:
使用危險品數據庫軟件(如Dangerous Goods Logistics Software)管理UN編號與合規信息。
危險品出口報關是技術性與合規性高度融合的環節,企業需建立從源頭分類到終端交付的全流程風控體系。通過專業團隊協作、嚴格文件審核、合規包裝管理,可最大限度降低操作風險,確保貿易鏈路暢通。尤其需注意,不同運輸方式(海運/空運/陸運)和目的國的法規差異,必須“一國一策”精準應對。